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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被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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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高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被中纪委调查 广东很被动?
2008年07月11日08:41   来源:《广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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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贤才。(资料图片)

  省高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被调查

  本周以来,有关广东省最高法院执行局原局长杨贤才被有关部门调查一事,成为广东法院乃至司法界、民众私下议论最多的话题。杨贤才到底因何被调查?案件所涉只是杨个人还是背后另有乾坤?案件进展情况如何?包括新闻界在内的广东社会各界对这一系列问题做着各种各样的猜测。与此同时,有关杨被调查的任何官方权威消息依旧是“零”。

  此前有消息说,杨贤才是6月28日被中纪委带走调查的,目前已经被带离广东,并认为杨之所以被调查可能牵涉全国最大的烂尾楼之一的中诚广场执行拍卖案。但有广东法院系统的人士对此评论说,这些说法在很大程度上只是一种猜测,在详细的案情浮出水面之前,杨究竟缘何被调查一事大家只能“雾里看花”。

  传闻中杨涉案的中诚广场,位于广州城区的繁华地段天河北路,紧邻天河体育中心,与广州最高楼中信广场直接距离仅100米左右。这幢始建于1992年、曾被戏称为“中国第一烂尾楼”的大厦,几年前已经被“盘活”,目前已装饰完毕,并更名为“中石化大厦”开始对外销售。

  杨贤才是广东揭阳人,今年58岁,长期在广东高院工作,先后在民庭、刑一庭任职,后担任执行局局长。事实上,约一年前杨贤才已“退居二线”,离开广东高院执行局,事发前的头衔是“广东高院副巡视员、院审委会委员”。

  广东高院的法官们至今还能回忆起当时“杨局长”解决“执行难”时显现出来的“魄力”。在2006年广东高院召开的一次会议上,杨贤才曾大声吼道:“对于那些欠着巨额债务却天天开‘奔驰’的‘老赖’,就是要判他们的刑。有钱不还就要拉去坐牢!”那次会议的主题是介绍由广东高院、广东省检察院和广东省公安厅联合签发的《关于办理拒不执行裁决、裁定刑事案件若干问题的意见》的相关情况,而这一文件的出台目的就是要破解“执行难”顽疾。

  对于杨贤才“出事”,广东司法界人士“什么说法”都有。一位熟知杨贤才的某地级市中级法院原副院长说,“杨‘出事’是迟早的事,这人太‘黑’了。”广东政法系统另一位熟知杨贤才的人则认为杨“很爽快,能办事,做朋友很好”。连日来,广东高院上上下下对此事讳莫如深,对相关询问常以“不好说”、“不方便说”敷衍。而广东省检察院一位资深检察官则在私下说,“上面在办这个案,高院现在确实很被动。”(记者郑明)
(责任编辑:郑光魁)

 

伏龙曰:

        其实,近年落马的法院职务犯罪案件只是冰山一角。在转型期的当下,作为利益重要争夺场的司法,特别是法院的主体--法官演出的司法剧,可能是空前绝后的。

    更可怕的是,现在明显不公的判决的改正是何等的艰难。当时,民诉法修改了申诉程序,人们很高兴。但现在过去三个多月了,我想,不会有几起明显的错案依正常程序被改正了。难到对于百姓来说,得到正义的路径只有寻租、闹事、上访等。如果这样,不要说公众,就是法院内部,也必将是恶人越来越得意,良善者越来越痛苦。

   没有正常的社会不满的排泄口,社会的激化事件将越来越多。治病没有治到根上。

  今年就法治而言,情况不容乐观,因为,整个感觉是倒退。强调了法院的行政、执政党的工具性、强调司法目的的非司法化。如同过去的共产主义目标,全社会努力了这么多年还只是天边云,改革才使中国走上了正道。

  和谐的目标,美好之极,但从古代希腊到美国,追求了人类多少年历史,但仍然达不到,现在通过法院的调解就能达到。笑话,天大的笑话!所以,当下,法院更重要的是,达到最起码的目标,就是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连最基本的都达不到,还想达到和谐,难于上青天。

    对于优秀法官,可能是可以多做几件对得起良心的好事。对于不良法官,又多了个可以左右摆布当事人的工具罢了。近些年,最让人担心的是无良者的放肆和无惧!

    山重水复,法治之路,其修远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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