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多文章

人间悲剧呼唤法治前行

分类:

人间悲剧呼唤法治前行

孙伏龙

现代民主法治国家的最起码的底线之一就是行政及司法等公权力机关错误行政或司法时赔偿相应的受害人。我国国家赔偿法出台后,国人共庆的背后正是对民主法治进步的期待。但一桩不忍卒读的人间悲剧再一次让我们看到纸上的正义是如何让受害人及其亲人,还有我们这样每一个善良的人们的心到了冰点!迟来的正义非正义!但报道昭示我们更为可怕的现实,正义连迟来的可能都非常渺茫!当法律让我感到只是纸上的正义时,其对法治的伤害大于没有纸上之法时,因为没有毕竟还有希望,立法出台了却只是水中月,让人连希望都丧失了。

法治原本是温暖的,但现实中的一些法律实施却如此让我们寒心。我们不得不面对的现状是,社会在发展,法治在进步,但与国民对于法治的企盼相差得太远!对于企盼正义的人来说,新闻阳光和包青天似乎成了我们唯一的企盼。正如此现实面前,职业律师都没有真正可行的对策!这就是我们不想说但又残酷的现实。它只能说明我们还要推进法治的进步,让它快点,再快点!因为,现实中这些一出出上演的悲剧在无情地拷问着、企盼着!法律人对于法治的荣誉,司法公正作为社会正义最后一道防线的社会价值,都已经在这样一桩桩悲剧面前受到贬损!

包括超期羁押在内的违法赔偿是再合理,也是最起码我们要给予受害者补偿,原本我们的补偿是最低廉的。一年几千元,那是一个天地间大写的人365昼夜的自由!但现在实施的结果却是连如此起码司法的自尊维护都不能实现。与虎谋皮、画饼充饥、口惠而实不至等的说法就不是指责,而是切中要害。

我想告诉不能放过“罪犯”的受害者,看看报道吧,稍有良知者都会体会到执法者对无辜者施于如此令人齿寒发指的刑讯逼供、超期羁押等非人待遇给其本人和全社会造成的伤害程度。法治的尊严、人的尊严、司法机关最起码的脸面都为其所鞭挞!无罪推定、疑罪从无、国家赔偿等现代法治理念和相应法律的制定和实施的必要性经过这些血泪实证已不言而喻。在一定意义上,国家机关对无辜者的刑事追究是比犯罪还可怕的罪行!而已经错误的公权力行为已经确定,但责任人不受追究,受害者得不到分文赔偿和安慰更令人发指!

报道中涉及的一些借口相对于以此而致的恶行而言,都是苍白的。受害者的威胁,无辜者的悲号,绝不是超期羁押的借口。而面对如此明确的国家赔偿,连确认程序的启动都无奈,更是没有丝毫可以服人的借口来开脱。

是谁让国人期待的法律凝固在纸上!歪曲法律或枉法者固然需要指责,但我们需要关注的是更宏大的原因。我们不能再让被规制对象来包办立法,不能仅由司法机关来进行司法改革,不能再任由立法及司法解释机关漠视如此重要却不能充分实施且已被苛责多年的法律!

立法的修订需要时间,但依据现行法律最大可能实现其公正的必要保障就是对于违法者,包括不作为者的责任追究,因为这些人对于我们的伤害是最大的,因为它消磨的是对法治和国家最起码的信任!它极端漠视和伤害的是人的生命和尊严!而这些都是现代民主法治社会发展所必须维系的要素。

无辜者的生命已经远去,失去11年自由的郭丰群等人通过媒体仍然在拷问我们每一个人!媒体的阳光让我们在失望和悲愤中感到希望,因为它鲜活呈现我们的血泪将凝聚无数人的流泪和感动,愤怒和指责、良知甚至理性……而所有这些,终会推进现代法治的进步!我们期待并相信法治阳光温暖你我心头的日子早日来临。就从现在,让我们一起努力!

 

051015深夜

你可以通过这个链接引用该篇文章:http://sunfulong.blog.inhe.net/tb.do?diaryId=17948

评论列表

添加评论

*昵  称:
邮  箱: (选填)
*内  容:
*验证码:
*为必填项

博客手拉手

引用

银河博客名称 日记标题 引用日期